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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人在乎的台日法律差異 ⑯

我的心就像日本《商法》一樣:第 32 條到第 500 條全部刪除

文/行政書士 吉田 翔
日本《商法》第 32 條到第 500 條(插畫:吉田翔)

如果你失戀了,可以說:「我的心就像日本《商法》一樣。」什麼意思呢?

空掉的 469 條

日本有獨立的商法典。而總共 850 條的日本《商法》裡,從第 32 條到第 500 條,都是空的(削除)。

所以,我的心就像《商法》一樣,空空如也。

為什麼是空的?

原本商法裡有一大部分是關於公司的規定(会社編)。2005 年日本制定《会社法》,把公司相關的規定獨立出來,原本的條文就被刪除了,條號則保留下來。

台灣則採「民商合一」,沒有一部獨立的商法典,而是由民法搭配《公司法》《票據法》《海商法》《保險法》等個別法律來規範。

但說實話,
這件事情,
沒人在乎。

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介紹,不構成個案的法律意見。具體情況請個別諮詢;涉及紛爭或訴訟的事項,請洽詢律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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