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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人在乎的台日法律差異 ②

打小鋼珠不是賭博嗎?日本的「三店方式」

文/行政書士 吉田 翔
日本小鋼珠的「三店方式」(插畫:吉田翔)

來到日本,會發現小鋼珠店一堆。但不對啊,打小鋼珠不是賭博嗎?為什麼可以正大光明地打?答案是「三店方式」。

三店方式:把金錢往來分給三個主體

  1. 小鋼珠店:提供遊戲,並將遊戲結果換成特殊景品。
  2. 景品交換所:客人把特殊景品拿到交換所出售,換取現金。
  3. 景品批發商:再把景品流通回小鋼珠店。

風營法第 23 條

根據日本《風營法》(風俗営業等の規制及び業務の適正化等に関する法律)第 23 條,小鋼珠店不能直接把遊戲結果換成現金,也不能買回自己提供給客人的景品。

一 現金又は有価証券を賞品として提供すること。
二 客に提供した賞品を買い取ること。

風營法第 23 條第 1 項第 1 款・第 2 款(節錄):小鋼珠店等營業者不得從事的行為

因此,當你問店員「景品交換所在哪裡?」他們可能會說:「不清楚,但好像客人都往那個方向走。」

因為在制度上,景品交換所應該是獨立於小鋼珠店之外的第三方。店家不應該知道,也不能引導客人到景品交換所。

台灣呢?

台灣法律則對獎品的收購設有更明確的限制,所以沒有空間發展這種「三店方式」。

規矩的表面,潛規則的水面下

我覺得這就是日本有趣的地方。表面上規矩很多,水面下卻充滿各種產業潛規則。

但我不覺得這一定是壞事。有時候,保留一定空間讓人性真實地展現,可能反而比全面禁止更容易管理。

但說實話,
這件事情,
沒人在乎。

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介紹,不構成個案的法律意見。具體情況請個別諮詢;涉及紛爭或訴訟的事項,請洽詢律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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